1、会前准备:设备供应科工作人员提前30分钟到场,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2、宣布回避原则:会议开始后,宣布回避原则,在采购招标活动中,如果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现场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3、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由现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和采购纪检监察人员一起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投标文件第二、三项内容,投标人确认签字后离开开标会议室。
4、主持人介绍与会人员及发标、投标基本情况:主持人介绍评标小组成员、监督部门、职能部门、用户代表等与会人员,同时介绍发标、投标基本情况。
5、纪检监察人员宣读招标工作纪律
6、推荐评标专家组组长:用户单位及经济类专家不任组长,组长职责为主持评标工作,撰写评标结果。
7、用户代表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并公布项目预算:用户代表向评标小组简单介绍项目需求及用途,不得指定品牌与型号;评标小组视情况询问用户代表,用户代表作出的解释说明不应造成对潜在投标人的排斥;用户代表公布项目预算。
8、 唱标:以投标人投标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人对唱标内容有误,可以现场澄清。 投标情况一览表人手一份,记录投标人投标基本情况。
9、开标(1)资格性检查:设备供应科工作人员开启投标文件并分发给评标专家组成员及用户代表。检查内容有: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等。评标专家组成员逐一核对审查,形成资格性检查意见。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资格性审查意见表上签字(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商满足三家或者以上时,进入评标程序。
10、评标(1)转变招标方式:开标或评标过程中发现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同一品牌的多个代理商视为一个供应商)的项目由专家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经请示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后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等方式实施采购;(二)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或投标人不同意其它采购方式的应予以废标; (三)项目预算内的投标报价虽不足三家,但专家认为预算内的报价合理、技术参数已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用户代表同意增加项目预算的可继续评标。(2)现场答疑:评标专家认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义的,可请投标人现场答疑,答疑结果不应改变其投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
11、定标(1)投票确定中标人(2)宣布评标结果或处理意见。强调保密工作纪律、有关资料不得外带等。(3)评标专家组长撰写评标结果。(4)请用户代表领取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副本一份,并在十二小时内进行复审,如有疏漏以书面形式向设备供应科提出。
12、评标专家组成员签名领取劳务酬金。
13、工作人员向所有投标人宣布评标结果或相关项目处理决定。
14、会议结束:设备供应科工作人员检查所有投标文件,保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正本,其它投标文件整理后保存到资料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