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大型仪器设备2016年度使用效益考核工作,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水平,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校行发固资字[2014]2号)、《湖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实施细则》(校行发固资字[2014]3号)和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关于大型仪器设备2016年度使用效益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拟于3月初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核查和评审工作。具体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分管副校长担任,全面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2016年度使用效益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使用效益考核评审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组长:欧阳峣
副组长:向坚持(兼办公室主任)杨震马铭刘子兰
专家:(以姓氏音序排名)
姜孝成刘少军彭贤锦彭小宁彭可 唐东升 谭亮 谢炳庚 郑澜
秘书:罗万才何小芳陶文娜徐姝云
二)专家组
学校成立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专家组,分为4个小组,组长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考核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专家组成员对专家组组长负责,专家组组长对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每个专家组配备秘书1名,负责考核工作联系。
专家组成员分组及分工如下:
1、第一组,负责生命科学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考核。
组长:向坚持
成员:唐东升彭小宁 谭亮
秘书:徐姝云
2、第二组,负责化学化工、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考核。
组长:杨震
成员:彭贤锦 彭可
秘书:何小芳
3、第三组,负责工程与设计、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考核。
组长:马铭
成员:刘少军姜孝成
秘书:陶文娜
4、第四组,负责物理与信息科学、体育、教育科学、美术和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考核。
组长:刘子兰
成员:谢炳庚郑澜
秘书:罗万才
三)工作联系
联系人:罗万才 徐姝云 联系电话:88872190
二、工作目标
1、审查核实数据真实性,全面掌握大型仪器设备状况。专家组对单位自查数据进行审查核实,通过审核各项数据原始支撑材料和现场查看方式,检查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掌握每台参加考核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和实际使用状况。
2、总结推广管理经验,进一步提升大型仪器设备整体管理水平。专家组在全面核实情况的基础上,总结学院和机组在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和开放服务中的成功经验,指导机组进一步规范大型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提升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的整体水平。
3、评优评奖,激励并促进开放共享工作。考评评选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机组",学校对获奖单位和机组,按照《湖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奖励,进一步激励机组成员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开放共享工作,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三、工作经费
考核工作经费包括专家劳务费、先进单位及机组奖励费用和获奖证书以及表彰会等方面产生的费用,由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专项经费支持。
四、考核内容
一)对机组的考核
1、机时利用:2016年度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开放使用机时等;
2、培训人员数:2016年度通过本台大型仪器设备培养出各类能独立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人员的情况;
3、教学科研成果情况:2016年度获得省、部级奖项及已授权各类专利情况;2016年度发表的三大检索及核心期刊论文情况,以机组为单位提交论文目录;2016年度开出的教学实验项目数;
4、管理及共享条件建设情况:201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档案资料情况,工作环境及安全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纳入校级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平台和开放共享情况等;
5、社会服务情况:2016年度对校内外开放有偿服务的总收入;
6、功能开发与利用情况:201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原有功能的利用和新增功能情况;
7、附加项:单位和机组在201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开放共享、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维修维护以及新功能开发等方面做出的特殊贡献情况,附加项加分由考核领导小组予以确认。
二)对学院的考核
1、组织机构:有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的组织机构,有否学院主要领导具体分管;
2、条件建设:负责仪器设备管理的实验技术人员、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等专职队伍数量和兼职队伍数量;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场地等条件建设情况;
3、经费投入:学院投入的设备维修经费和运行维护费用;
4、开放共享:仪器设备有否开放共享,学院有否开放共享的政策措施,有否有偿使用的收费标准,有否成立专家组。学院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率是多少(以学院参加考核仪器设备的数量为标准,开放共享率=开放共享的设备台数/总台数),开放共享率是否≥50%;
5、激励机制:有否对机组人员的考核机制,有否对机组人员的奖惩措施;
6、日常管理:有否对日常管理的政策措施,设备完好率是否≥90%(以学院参加考核仪器设备的数量为标准,设备完好率=完好的设备台数/总台数)。
五、时间进度安排
1、工作通知(
2、专家动员(
3、材料审核(
4、现场核查(
5、小组评议(
6、上报学校(3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专家组考核结果和推选意见,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最终形成《湖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效益考核年度报告(2016年度)》,报学校审批。
7、考核结果公示(4月)。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批通过后,向全校发布《湖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效益考核年度报告(2016年度)》。
8、总结评比表彰(4月)。学校召开总结表彰会,总结201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有关工作,对2016年度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机组"进行表彰。
湖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