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及管理工作成效,切实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湖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实施细则》和《湖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和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经校大型仪器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我校大型仪器设备2018年度使用效益和管理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使用效益考核
1、考核范围
大型仪器设备考核范围见《2018年度大型仪器考核清单》(附件4)。
单价或成套价值4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由校大型仪器管理委员会组织考核,40万元以下的大型仪器设备由学院按照学校考核标准负责考核。
2、填报方式
大型仪器设备2018年度使用效益数据填报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人才培养”中的两项指标“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和“进行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采取线下填报,其余数据由机主登录大型仪器管理平台在线填报。
因线下填报的上述两项数据,平台无法回溯,机主须填写《学院大型仪器2018年度人才培养数据汇总表》报学院。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机主须对仪器设置为“需要培训/授权才能使用”,并及时添加授权用户,系统方能准确统计当年新增人才培养的数据,否则将影响2019年度大型仪器使用效益考评工作。
平台中系统填报数据为:“有效机时”、“定额机时”、“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进行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国家、省、部级以上奖”、“市、校级奖”、“核心及以上刊物论文”和“共享服务收入”。其中,教学科研成果数据须先在平台中对课题组添加管理项目,才能实现成果与仪器的关联,系统方能统计成果数据。
平台中手工录入数据为:“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教学实验项目数”、“管理及共享条件建设”、“功能利用与开发”。除“管理及共享条件建设”外,其余手动录入数据必须上传附件材料。所有上传管理平台的附件材料均由机主保存并装订成册,以备考核专家现场查验。
各项指标填报方式、字段说明、数据来源、平台相关设置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
3、考核方式
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与管理考核工作按照机主数据填报及附件上传、学院大仪管委会审核确认、学校大仪管委会审核确认、专家现场考核和考核结果公示五个阶段进行。机主数据填报结束后,由学院大仪管委会审核。
学院考核的大型仪器,由院大仪管委会组织相关考评专家进行现场考核,更正有误数据后,由平台自动生成考核结果。若院大仪管委会需变更平台考核结果,须提交变更理由和相关材料,报校大仪管委会审批。
学校考核的大型仪器,由校大仪委会进行数据审核确认后,组织专家现场考核,更正有误数据后,由平台自动生成考核结果。
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的相关数据修改须联系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平台中心管理员,报校大仪管委会批准后进行。
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结果经校大仪管委会审核后,在全校予以公示。对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成效突出的机组,学校将评选“优秀机组”予以表彰。
二、学院管理考核
学院根据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实际情况,按要求填报《湖南师范大学xx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考核评价表》,报学校大仪管委会考核。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学院大型仪器设备2018年度人才培养数据汇总表》(附件6)。
2、《湖南师范大学xx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考核评价表》(附件7)。
3、报送材料均须提交电子和纸质档,纸质档须经院大型仪器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校大型仪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数据准确,附件材料真实可靠,上传附件统一为excel格式。
2、机组须在4月19日前完成数据填报及附件上传工作,学院须在4月26日前在平台完成数据审核工作。学院数据审核工作结束后,平台自动关闭填报入口,未填报数据缺省值为零。学院大型仪器考核于5月17日前完成。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4月30日。
4、为不影响大型仪器使用效益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请机主按要求管理和完善平台数据。从2019年开始,所有考核数据均以平台统计为准。
5、工作联系:徐老师 联系电话88872190 邮箱xsy@hunnu.edu.cn
附件:
附件5 湖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指标说明及数据来源.pdf
附件6 学院大型仪器2018年度人才培养数据汇总表.xlsx
附件7 湖南师范大学xx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考核评价表.docx
校大型仪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