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假期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湖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各级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放假前须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场所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重点做好“疫情防控、防火、防水、防冻、防盗”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做好实验审批与备案工作。寒假期间需要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须征得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同意,经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批准,报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备案后方可进行。实验期间,指导老师须在岗指导,并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学院须做好监管工作。
三、做好安全管理常规工作。寒假期间实验室仪器设备及试剂耗材等须归类规范存放;不能断电的设备,假期须有专人管理;大型仪器设备须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关水、断电、断气,关好门窗,贴好封条;实验室易燃、易爆、易制毒与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和病原微生物须妥善保管,确保实验室安全。
四、做好寒假安全值班工作。各单位须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实验室安全巡查和防范工作。实验室钥匙须由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在学院值班人员处须存放备用应急钥匙。
五、工作联系:段老师,88872399
湖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