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21年全省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维稳工作统一部署,为全面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工作指示,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请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于3月4日开始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3月11日前完成。
2、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内容: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实验室废气废水设施设备的运行进行检查,即查即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说明原因并制定整改方案;在安全隐患没有完成整改期间,学院要采取措施,加强防范,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院要按要求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逐项登记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或整改方案,经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审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3月12日下午5:30前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材料发邮箱344764904@qq.com。
4、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检查工作要全覆盖,不留死角,及时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登记信息要详实,数据要准确,学院对提交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5、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内容。
6、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15日开始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工作联系: 罗万才88872190 段星星88872399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2、X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登记台账
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代章)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