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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3-12-29 16:47浏览数:

各基层党组织: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贯通联动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育人环境和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抓好新征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将党中央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安排要求落实到位。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严格要求自己,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以严的态度、严的标准、严的纪律筑牢作风建设堤坝。

二、严明纪律规矩,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吃喝问题;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安排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标准配备公车等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严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餐饮浪费行为;严禁酒驾醉驾;严禁组织、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等活动;严禁通过互联网等公共平台发表不当言论,传播不当信息等。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大力倡导新风正气,引导全体教职员工坚持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作风,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扎实推进移风易俗,严格家教家风,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勤俭文明过节,自觉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摒弃婚丧嫁娶陋习,以廉洁家风涵养新风正气。

三、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对“四风”突出问题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公开通报曝光。聚焦省委“十二个不得”落实情况加强监督,严肃查处随意向基层派任务、多头重复要求报材料、多头开展“督检考”、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违规摊派报刊征订任务等行为。对节日期间不遵守值班纪律,擅自脱岗、离岗等作风漂浮问题,紧盯不放、及时处置。持续巩固深化“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成果,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突出问题,强化暗访督查,坚决防止“吃喝风”、“送礼风”、“打牌风”、“红包风”等反弹回潮。严防严治借“督检考”之机索拿卡要、培训和会议期间违规聚餐、“不吃公款吃老板”“快递送礼”、公务出差和党建活动“搭车”违规旅游等隐形变异现象。坚持风腐同查、风腐同治,严查隐藏在“四风”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斩断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链条。

举报电话:0731-88872206;举报邮箱:jwjc@hunnu.edu.cn;来信请寄: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湖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信访与案件监督管理室 邮编(410081)。

中共湖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湖南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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