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分管资产工作领导职责》和《湖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已经学校审定通过,请严格遵照执行。并请明确分管领导,精心挑选一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担任资产管理员。
湖南师范大学
二00九年十月九日
湖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分管资产工作领导职责
1、 负责组织落实学校有关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制定实施细则。
2、 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资产购置计划,负责资产购置、维修等经费的审批工作。
3、 负责资产调剂、维修、报损、报废等有关手续的审批工作。
4、 负责整合本单位仪器设备资源,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组织落实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
5、 根据学校要求,定期组织检查资产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
6、 指导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当资产管理员出现异动时,督促资产管理员做好工作移交。
湖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学校有关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掌握本单位资产的分布情况、装备水平及使用状况。
2、 负责资产清查、登记、统计,负责资产的帐、卡、物的日常管理,及时办理资产报账、领用手续。
3、 合理调整与配置资产资源,避免资产闲置、浪费,对资产使用、管理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报固定资产管理处。
4、 负责检查在用资产的日常使用情况,督促资产使用人规范资产使用行为,做好资产使用记录,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5、 负责落实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提高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6、 办理资产购置的申报手续,参与新增资产验收工作,办理资产维护、维修、调拨、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7、 负责做好资产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8、 负责办理本单位人员异动时的资产移交手续,对资产移交不清的人员,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并暂停办理异动手续。
9、 完成本单位分管领导和固定资产管理处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