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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7年度《湖南师范大学实验室 从事有害健康工种营养保健费申报表》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18-01-05 13:36浏览数:

各学院:

20171月至201712月实验室从事有害健康工种营养保健费即将发放。请各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关于对实验室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费发放的暂行规定》(校1987年文件),认真填写《申报表》。填报时请注意,院(部)行政人员、后勤人员、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纳入发放范围之列。《申报表》需实验室主任签字,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单位将《申报表》于120日前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工作联系:段老师  88872190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一八年一月三日



附件:附1-关于对实验室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费的暂行规定 


附件:附2-2017年有害工种营养保健费申报表

上一条:关于评选2017年实验室工作优秀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和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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