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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分管资产工作领导职责、湖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发布人:日期:2011-12-30 17:34浏览数:

各二级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分管资产工作领导职责》和《湖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已经学校审定通过,请严格遵照执行。并请明确分管领导,精心挑选一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担任资产管理员。

                                            

 

湖南师范大学

                                  二00九年十月九日

 

 

 

 

 

 

 

 

 

湖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分管资产工作领导职责

 

1、    负责组织落实学校有关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制定实施细则。

2、    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资产购置计划,负责资产购置、维修等经费的审批工作。

3、    负责资产调剂、维修、报损、报废等有关手续的审批工作。

4、    负责整合本单位仪器设备资源,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组织落实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

5、    根据学校要求,定期组织检查资产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

6、    指导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当资产管理员出现异动时,督促资产管理员做好工作移交。

 

 

 

 

 

 

 

 

湖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学校有关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掌握本单位资产的分布情况、装备水平及使用状况。

2、    负责资产清查、登记、统计,负责资产的帐、卡、物的日常管理,及时办理资产报账、领用手续。

3、    合理调整与配置资产资源,避免资产闲置、浪费,对资产使用、管理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报固定资产管理处。

4、    负责检查在用资产的日常使用情况,督促资产使用人规范资产使用行为,做好资产使用记录,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5、    负责落实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提高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6、    办理资产购置的申报手续,参与新增资产验收工作,办理资产维护、维修、调拨、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7、    负责做好资产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8、    负责办理本单位人员异动时的资产移交手续,对资产移交不清的人员,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并暂停办理异动手续。

9、    完成本单位分管领导和固定资产管理处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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